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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8 附则

8.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食品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指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处置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8.2预案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本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应与本预案保持一致。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8.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组职责

一、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食药监局、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论监督,引导媒体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客观公正报道。

省政府应急办: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省政府的重要信息,及时向省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负责传达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重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省经信委: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的物资储备和物资组织,协助相关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

省教育厅:参与学校及托幼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省民宗委: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涉及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现场的治安管控,维护救治秩序、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

省监察厅: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省民政厅:参与养老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应急处置,负责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省环保厅: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相关环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省住建厅:协助调查处理建设工地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助提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省农业厅: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监测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定性调查。

省林业厅:负责森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及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定性调查。

省商务厅:参与食品商业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食品污染监测、食源性疾病和异常健康病例监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处置和医疗救治,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评估,提供相关标准解释。

省旅游委:参与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游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省工商局: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经营主体资质的查处。负责查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省质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及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省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销售、运输和政策性用粮(油)管理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

省食药监局:承担省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定性调查和责任认定。

武汉海关:参与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调查处理口岸和出入境航空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省邮政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寄递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省通信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对互联网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二、应急工作组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查明致病原因,指导做好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危害控制组:由事发环节监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消费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事件调查组:由省食药监局牵头,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件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件防范意见。监督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综合协调组:由省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检测评估组:由省食药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检验检测,综合分析相关数据,查找事件原因、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和后果,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检测评估结果。

维护稳定组:由省公安厅牵头,指导事发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制假售假和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指导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新闻宣传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专家咨询组:由省食药监局牵头,组织省食品安全专家,为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决策咨询和建议;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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