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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LED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EMC样本

  六、违约责任与违约补救

  6.1 下列情况属于违约:

  6.1.1 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6.1.2 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完成安装工程。

  6.1.3 丙方产品同时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一次性故障比例>5%)。

  6.1.4 本项目使用乙方LED灯具对各路段照明改造后,平均节电率   <50%。

  6.2 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10日内完成补救工作,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为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律师费等)。

  6.3 若违约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守约方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6.4 乙方安装的路灯及其配件,甲方不得随意拆除,若因拆除或损坏,需承担因实施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6.5 甲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丙方因该项目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律师费等);甲方如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处理。

  7.2 售后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售后服务条款》。

  八、所有权

  8.1 合同规定的款项支付完之前,合同项下安装的灯具及其配件所有权归乙方。

  8.2 合同规定的款项支付完之后,合同项下安装的灯具及其配件的所有权归甲方。

  8.3 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甲方可以提前购买灯具及其配件的所有权,购买价格按丙方应得部分计算(扣除必要的利息)。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 合同方因某种原因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60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进行协商。

  9.2 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要向乙方支付一笔“终止价值”的款项,以补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9.3 “终止价值”的计算方式: 终止价值=(协议规定应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终止前已经付给乙方的款项) *100%

  9.4 合同履行完毕或各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终止。

  十、侵权与赔偿

  10.1 丙方因为产品、技术等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丙方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甲、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2 合同一方或者其聘用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给他方造成损失,应给于赔偿,这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10.3 工程项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非乙方因素造成丢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有根据甲方的要求有偿提供相应灯具或配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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